四川甘孜州藏族(zu)的(de)禁忌:
甘孜州藏族的禁忌多種多樣,表現在宗教、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
一、宗教禁忌
藏族人相信自然界的每樣物品都有它自己的神。 這些神精靈式的無所不在,它們同人類的關系非常密切,能給人禍福、災祥、吉兇,對它們只能小心供養,千萬不能觸犯它們,由此就產生了許多禁忌。
1、藏族人認為,天上所有的星星都是天神的住所,所以忌用手指星星數數。 據說我們數星星,星星反過來也會數人們,一具死尸、二具死尸、三具……如此數下去。 但如果人們伸開手掌數星星,同時稱一位神,二位神,三位……,星星會回敬人們,一個人,二個人,三個……。
2.人們認為用鏡子對著太陽直接反射是一種罪過,你千萬不能這樣干,否則你會得到相反的宿緣機遇。
3.藏族人相信,土地神在土地上下左右,四面八方到處徘徊,所以任何時候使用土地和占用土地都必須事先供養土地神,乞神息怒。 當修建廟宇和民居,砌灶或爐灶,都要先舉行奠基儀式,要獻上供品供養,這樣神靈會順從人意,不再發出詛咒。
4.如果你必須在據說是龍神居住的地方修建房屋,那么就不僅要舉行奠基儀式.還要建一個龍宮的模型,并把它放在適當的地方,然后請龍神息怒,敬請它遷入新居。
5.藏族禁止在巖石下浸出的泉水處小便,因為龍神居住在這兒,玷污了這地方,龍神會發怒,使你染上疾病。
6、蛇和青蛙也是龍神的象征和化身,據說傷害蛇和青蛙,也會招來災禍,使你患病。
7.藏族人講究灶臺的干凈,切忌在灶臺上放臟東西.禁止在灶上小便或從灶上跨過,這樣做你將會受到灶神的懲罰。
8.如果烏鴉在螞蟻筑巢的地方建窩.這是個兇兆。 看見白烏鴉是不吉利的。
9.不亂捕殺鷹、雁、鶴、猴等飛禽動物以及家中喂養的貓、狗之類,更不準吃其肉。
10.在進行布占卜或線占卜時,不能用黑色的布或絲線。 因黑色往往與魔聯系在一起,會導致占卜儀式的不吉。
二、生產禁忌
康區生產性禁忌的范圍很廣,有些禁忌來自宗教影響。 有些則是生產經驗的總結。
1、男不背糞;
2、女不犁地;
3、喇嘛寺未通知春種秋收的時間,人們不能開始春耕秋收;
4、馬不能耕地;
5、秋收前不能用鐮刀;
6、不除蟲害;
7、不除草;
8、不施肥,忌用人糞肥;
9、草小不扯,不齊不收(指要等青稞熟完后才收)。
10、不灌水,不澆地;
11、嚴禁上神山、地祗山狩獵、伐木、采挖藥材、挖金采礦;
12、不準下河捕撈魚類;
13、嚴禁傷害放生牛羊;
三、語言禁忌
所謂語言禁忌,一方面表現為對語言靈物的崇拜,另一方面表現為某些語言在特殊場合下的禁用或代用。 語言禁忌在藏族日常生活中表現在多方面。
藏族對長輩和自己所尊敬的人,不直呼他(她)的名字,要用尊稱來代替。 爺爺、奶奶、爸爸、媽媽、舅父、叔叔、先生,都是用委婉語言表示的尊稱。 藏族相信語言具有強大的靈性,不正確使用語言會給人帶來禍福。 所以在社會交往中非常注意正確使用藏語,與不同的對象交談,使用不同的語言。 特別是與高僧大德、喇嘛、上司、尊貴的客人、長輩交談時,一定要使用敬語,以示尊敬和彬彬有禮,切忌使用粗俗的語言。 因此藏語中的敬語很多,正確使用敬語,表達了說話者敬仰、祝福的感情。
比如,“死”這個詞,正常情況下是忌諱言“死”的,如果我們聽到某人說;“讓某某不得好死”或“讓某某得暴病死吧!”完全是含有詛咒的意味,表達了說話的感情。 由于語言禁忌的結果,產生了“死”的敬語“園寂”或“涅繁”、“壽終”等。
又如:藏族人很少念叨死者的姓名,他們總是用“星霞”、“策代”這種委婉語言代之,以示敬意。 (星霞,義為往生凈土,常用于高僧大德和其他受尊敬的人;策代,義為壽終,則用于平民百姓。 )對已故長輩,也總是用“帕拉依”天堂之父、“瑪拉依”天堂之母稱之。
康區藏族相信語言有超人的力量,所以清晨出門、過年過節、婚禮等喜慶場合,一定要多說吉利的祝福話,切忌說一些不吉利的話,以免招來災禍。 平常,不輕易使用咒語詛咒別人,因為他們確信咒語詛咒人是靈念的,會給被咒人帶來災難。 只有對惡人,仇人才使用咒語。 父母生氣罵自己的小孩,特忌用詛咒的語言。
常念一些特殊的藏族佛教咒語,又能使人攘災祈福,所以藏人,無論男女老少,都會念誦“六字真言”咒——即“阿嘛呢叭咪哄”。 等。 除了常念誦咒語外,還常將寫有或印有祈愿文或咒語的紙片,折疊起來封好,用不同的絨布包扎成形,佩戴在身上。 相信這些奇特的文字符號,能代替語言力量可以避邪驅崇。 在日常生活中,不準用下流、臟話罵人。 遇到一些重大事情.常喜賭咒發誓。 諸如“尼瑪拉薩”(日光誠作證);“根曲松”(三寶作證);“覺益西諾布”(如意之寶釋迦佛作證);“色折噶”(三大寺作證)等。 這種之嚴肅的賭咒發誓,它的起源均在原始的詛咒巫術,是對語言崇拜的結果。
四、生活禁忌
康區藏族生活禁忌范圍也十分廣泛。 服飾、飲食、居住、交通、禮儀、道德諸民俗中,包含的禁忌成份是很多的.它們成為日常生活的規范。
1、穿任何衣服,特別是穿舊衣服前,要在衣服上稍稍啐上點唾沫,然后在神香上熏一下以除其晦氣的痕跡,不這樣做,晦氣會玷污一個人的智慧線,褻瀆附在身上的神靈。 忌諱穿別人的衣服。
2、藏族人忌諱縫補穿在身上的衣服——總是要脫下來再進行縫補。
3、藏族避免直接在火苗上烤肉,這洋會激怒火神。 使人因受到懲罰而染上疾病。
4、藏族禁止吃大蒜后去參拜廟宇,因為大蒜的惡息會褻瀆神靈。
5、忌諱用破杯子或破碗給客人端食敬茶,這樣做意味著這個人是不受歡迎的客人。
6、給客人斟茶斟酒,絕對不能反手斟。
7、婚禮上打碎茶碗或杯子之類.被視為不吉利。 對此主人是很忌諱的。
8、人們認為在一個人家作客,只飲一杯茶是不吉利的,總要飲上兩杯,或者在杯中稍加一點,以便除掉晦氣。
9、忌諱女人當著客人或家人叉開雙腿而坐的坐姿。 更忌諱女人對別人撩裙袍,這樣做被視為對人的極大污辱,是一種詛咒人的行為,會使這個人走霉運。
10、禁止女人從男人身上跨過或從面前隨意行走,特別忌諱女人在喇嘛面前隨意行走。
11、要防止弄臟自己的雙肩,特別禁止女人摸男人左肩,那樣會弄熄命燈,遭致死亡。
12、禁止夜間吹口哨,人們認為吹口哨是在召喚鬼魂和其它邪惡精靈。
13、忌諱用印有經文的紙擦拭或清潔其它東西。 禁止把經文和其它書籍放在常有人走或坐等不干凈的地方。
14、禁止隨地吐痰,特別是當著別人面吐痰或吐口水,都被視為對此人的極端蔑視和詛咒。
15、禁止衣服不整或戴帽進寺院。 禁止在寺院高聲喧嘩、嬉戲打鬧。 禁止反時針轉佛塔、寺廟、神山圣跡。
16、忌諱當著兄弟姐妹開男女間的玩笑。 夫妻禁忌在父母長輩前嬉戲。
17、親人去世后的七七四十九天或一百天內禁止唱歌跳舞、穿新衣、戴耳環、理發、洗頭、梳頭發等。
18、三和十三普遍被認為是不祥的數字,十三被稱為“十三歲孩子的坎”,這意味著十三歲是孩子得病或遭災不幸的一年。 女人25、49,男人37、61歲更是如此,老人81歲死被視為不吉利,會給家人和本村人帶來災難,故有“惡運八十一”之說。
19.藏族人禁止近親通婚,至少要隔七代才能通婚。 據說這種亂倫而生的后代是不好的——他們可能舉止粗暴、好斗、懶惰、整個一生身體狀況極差,而且面容丑陋。
20.藏族人在飲食習慣上,禁忌吃狗、魚、馬、騾、驢、蛇、蚯蚓等肉食。
以上論述的都是甘孜州解放前沿習的一些禁忌。 解放后,黨和政府大力倡導移風易俗,加之近年來改革開放,廣大群眾物質文化水平不斷提高,一些嚴重阻礙社會生產的陳規陋習已逐步被摒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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