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海關及邊境管理部隸屬于南非國稅局,負責監管南非居民和旅客出入境攜帶物品以及對進口物品征稅。南非國稅局于2018年6月公布了最新海關出入境管理指南,駐南非使館現將主要內容翻譯整理如下,請廣大赴南經商、旅游的同胞注意遵守。
一、禁止入(ru)境(jing)物品(pin)(攜帶入(ru)境(jing)即構成(cheng)違(wei)法(fa))
毒品和精神藥物,以及大麻、海洛因、可卡因、安眠酮、搖頭丸及其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
武器及軍火;
毒藥和其他有毒物品;
每1000支重量高于2公斤的香煙;
違法使用商標的商品(如贗品和仿冒品);
非法盜版物;
監獄或其他監禁機構生產的物品。
二、限制入境(jing)物品(需經申報批(pi)準方(fang)可入境(jing))
貨幣:超出25000蘭特的貨幣、金幣、錢幣及郵票藏品、未加工的黃金、鉆石;
瀕危動植物:任何瀕危動植物清單上的物種,不論是活體還是標本、整體、部分或用瀕危動植物的任何部件制作的物品;
食品、植物、動物和生物制品:各類肉制品、雞蛋、蜂蜜、奶酪、黃油等;各種蔬菜、水果、果仁、種子、花卉、植物油等。
藥物:旅客可攜帶不超過三個月用量的自用藥物和藥品,并且必須持有行醫資格的醫生出具的證明,其他藥物藥品必須申報;
草藥制品(需南非衛生部批準)
三、個(ge)人消費品(在限額內無需繳納關稅和增值(zhi)稅即(ji)可入(ru)境,但十八(ba)歲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攜帶含酒精(jing)飲品和煙(yan)草制品)
每人不超過200支香煙或20支雪茄;
每人不超過250克煙草;
每人不超過50毫升香精或250毫升香水;
每人不超過2升葡萄酒;
每人總計不超過1升烈酒和其他酒精飲品。
四、其他規定
訪(fang)客(ke)可攜(xie)帶個人用(yong)品(pin)、體育休閑用(yong)品(pin)入境自(zi)用(yong),但海(hai)關(guan)可能會要(yao)求訪(fang)客(ke)為貴重物(wu)品(pin)繳納一定金(jin)額(e)的保證(zheng)金(jin)。攜(xie)帶同樣物(wu)品(pin)離境時,經海(hai)關(guan)官員(yuan)查(cha)驗,可退(tui)回保證(zheng)金(jin)。如入境時收取了保證(zheng)金(jin),訪(fang)客(ke)接受離境檢查(cha)時必須告(gao)知海(hai)關(guan)官員(yuan),以便退(tui)回保證(zheng)金(jin)。
除上述個人用品(pin)和消(xiao)費品(pin)外(wai),每(mei)位旅(lv)客還可(ke)攜(xie)帶(dai)價值不(bu)超過5000蘭(lan)特的(de)(de)(de)物品(pin)(從博茨(ci)瓦(wa)納、萊索托、納米(mi)比亞和斯(si)威士(shi)蘭(lan)前來南非(fei)的(de)(de)(de)旅(lv)客可(ke)攜(xie)帶(dai)價值不(bu)超過25000蘭(lan)特的(de)(de)(de)物品(pin)),但這一(yi)限額每(mei)30天僅(jin)能(neng)使用一(yi)次,出境不(bu)滿48小(xiao)時即重新入境的(de)(de)(de)人員也不(bu)能(neng)使用該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