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下列中國護照需要辦理波蘭入境簽證:
——因私普通護照
——因公普通護照
——公務護照,如在波蘭共和國境內逗留超過90天
申請波蘭簽證的中國公民須向波蘭駐華使館或總領事館遞交如下材料:
·自計劃到波蘭之日起算至少三個月有效的護照;
·逐項填寫完畢并有保證所填內容屬實的申請人親筆簽名的簽證申請表;
·一張3,5x4,5cm的免冠、免戴深色眼鏡的近照。
1、波蘭商務簽證須知
持有普通護照以及因公普通護照的中國公民在得到從事經濟活動的波蘭公司(國營或私營)、商貿組織(如:商會)、研究所(如:科研機構)、基金會或協會的邀請函后即可以申請波蘭商務簽證。未曾與波蘭經濟部門有任何聯系的中國個人、公司或機關務必向波蘭共和國駐華使館商務處或向總領事館的商務領事聲明,在那里首先得到協助以便取得相關的聯絡方式。由波蘭伙伴提供的邀請函必須以公司公函紙出具,并且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被邀請人姓名
·中國公司名稱
·簡述入境目的
·入境時間及逗留時間
·如果波方承擔中方客人在波逗留期間的費用,則務必在邀請函中注明(即必須注明:“波方將承擔被邀請人與其在波蘭共和國領土逗留有關所有費用,包括:住宿費,生活費,醫療費以及離開波蘭共和國領土的交通費用”)
·如果由中(zhong)方承擔在波蘭逗留期間的(de)(de)費用,申請人必須(xu)提供(gong)派出單位的(de)(de)真實可(ke)信的(de)(de)證(zheng)明(ming)。
波(bo)方的(de)邀請(qing)函必須由有(you)資格對國庫部承擔責(ze)任(ren)的(de)法人及公(gong)司(si)(依(yi)據所登記的(de)經營(ying)范圍而經營(ying)的(de)公(gong)司(si))所有(you)人或(huo)董事會(hui)成(cheng)員或(huo)合資人或(huo)股東(如屬有(you)限責(ze)任(ren)合資公(gong)司(si)或(huo)股份制公(gong)司(si))簽字。
被邀請人(ren)必須(xu)出(chu)具邀請函正本(可以在(zai)遞交(jiao)申請表時(shi)(shi)出(chu)具被邀請函傳真件,但申請人(ren)在(zai)領取簽證時(shi)(shi)務必提供正本)
另外,波蘭邀請方應提供如下資料(傳真即可):
·公司注冊登記文件(合資公司、協會、基金會的登記文件,經營范圍登記復印件)
·公司稅號(縮寫為NIP)
·公(gong)司統計局(ju)號(縮寫為REGON)
如果波方(fang)單位短期(qi)內(nei)再次(ci)邀請中國伙伴,并且申請人(ren)曾向領事(shi)部門(men)遞(di)交(jiao)過此類(lei)資(zi)料,將由(you)領事(shi)決定(ding)是否必須再次(ci)提供此類(lei)資(zi)料。
赴波蘭參加商務展覽會的參會者必須提供有關支付展臺租金的證明,展覽會舉辦者的邀請函。參展者派出的人員數量應與所租用的展臺面積相符,中方公司所從事的經濟活動應與展覽會的內容有關。
2、波蘭探親簽證須知
·邀請信由私人(波蘭共和國公民)或持有波蘭官方居留許可(“居留卡”)的外國人提供的邀請信。此類邀請信必須是在邀請人住址所屬的省機關登記的專用函件。
·邀請人護照首頁和所有波蘭簽證及波蘭居留證復印件
·如果申請人和邀請人之間是夫妻關系,必須出示結婚證。
·在申請表的第十二項中須補充邀請人的電話(也可用其它聯絡方式,如e-mail)
·如申請人計劃在國外居住超過三十天則須提供工作單位(學生則須提供的)準許該申請人缺勤超過三十天并保證該申請人回國后接受其回原單位工作(回原學校學習)的證明。
3、波蘭留學簽證須知
·波蘭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原件
·第一學期交納學費的收據
·申請人名下的外幣存款單(最低2500美元起)
·申請人的最高學歷證書
·申請人的有效護照及護照首頁和所有簽證頁的復印件
·醫生證明
·前往波蘭的飛機票預訂單
4、波蘭工作簽證須知
·由聘用單位從事經濟活動所在地的勞動局所頒發的聘用許可證明。
·申請人一個月有效的健康保險證明,保額要求達到30000歐元,以確保支付申請人醫療費以及由于申請人生病需從波蘭返回中國的交通費用。
·申請人在波蘭居留一個月的財務狀況證明(金額按在波蘭期間每天不少于300茲羅提或600元人民幣計算)。
·受聘者應有獲得從事相關職業工作許可的專業資格證書。
·聘用(yong)單位應提供介紹工(gong)作條件的資料(liao)
聘用單位的注冊登記文件:
·在法院登記的文件或從事經濟活動的證明材料。
·由統計局頒發的REGON號碼的統計局文件。
·由稅(shui)務局頒發的(de)NIP號碼的(de)稅(shui)務局文件(jian)。
申請赴波蘭受聘為廚師者須提供如下資料:
·被邀請人姓名。
·由地方勞動局出具的勞動許可。
·廚師等級證書
·聘用單位提供介紹工作條件的資料。
·聘用單位的注冊登記文件復印件:
*在法院登記的文件或從事經濟活動的證明材料
*由統計局頒發的REGON號碼的統計局文件
*由稅務局頒發的NIP號碼的稅務局文件。
·體檢證明和預防接種疫苗證明。
·工作經歷(餐館名稱、地址、電話號碼)
·廚師資格證明信或對該廚師烹飪技能的評語。
5、因科技、文化、體育、新聞通訊等領域事宜申請赴波蘭者須提供如下資料
·由波蘭科研、文化機構、聯合會或體育俱樂部、新聞發行部門等開具的邀請信,邀請信上須有上述部門領導的簽字。除被邀請人的個人資料外,邀請信須說明被邀請人赴波蘭的目的、出訪的計劃時間以及須強調由邀請方或被邀請方中的哪一方承擔代表團在波蘭逗留期間的費用。
·若出訪波蘭屬公務性質的,則需代表團組團部門提供的證明材料或當地外事辦公室的照會。
6、旅游目的地國(ADS)團組旅游簽證須知
·團組成員名單(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號)及每一位團組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團組組長的個人資料(姓名,出生日期,護照號,身份證復印件)。
·協助團組籌備赴波旅游及團組在波蘭境內期間提供幫助的在波合作伙伴的資料。
·用波蘭文或英文說明團組在波蘭旅游的具體日程安排(其中包含該團組從中國至歐洲及返回中國的全程機票預定信息及團組在波蘭境內主要城市旅游期間住宿飯店預定信息)。
·在波蘭的合作伙伴根據團組在波蘭旅游日程為團組成員安排食宿以及交通的證明。
·團組每一位成員在波蘭境內全程旅行有效的健康保險證明,保額要求達到30000歐元,以確保支付醫療費和生病的團組成員從波蘭返回中國的交通費用。
·團組每一位成員在波蘭旅游期間財務狀況證明,即最近六個月的銀行存款證明(金額按在波蘭旅游期間每一天不少于300茲羅提或600元人民幣計算)。
·團組每一位成員的工作單位出具的介紹信(包括:單位地址、辦公室電話及傳真,有簽署權負責人的簽字并加蓋寫明姓名及職務的印章),介紹信需陳述:聘用證明以及申請職人職務及工資,同意申請人休假出國旅游的證明,以及接受申請人旅游歸來重返工作崗位的證明。
·團組從波蘭返回中國后,需提供該團組所有成員的登機牌復印件,以證明團組成員均已離開波蘭共和國國境。
7、非團組波蘭旅游簽證須知
·用波蘭文或英文說明申請人在波蘭旅游的具體日程安排(其中包含申請人從中國至歐洲及返回中國的全程機票預定信息,以及在波蘭境內主要城市旅游期間住宿飯店預定信息)。
·申請人在波蘭境內全程旅行有效的健康保險證明,保額要求達到30000歐元,以確保支付申請人醫療費和申請人因生病從波蘭返回中國的交通費用。
·申請人在波蘭旅游期間財務狀況證明(金額按在波蘭旅游期間每天不少于300茲羅提或600元人民幣計算)。
·申(shen)請(qing)人(ren)工(gong)作單(dan)位出具的介(jie)紹信(xin)(包括:單(dan)位地址(zhi)、辦公室電話及傳真(zhen),有簽署權負責人(ren)的簽字并加蓋寫明(ming)姓名及職(zhi)務的印章),介(jie)紹信(xin)需陳(chen)述:聘用證明(ming)以及申(shen)請(qing)人(ren)職(zhi)務和工(gong)資(zi),同意申(shen)請(qing)人(ren)休假出國(guo)旅游(you)的證明(ming),以及接受(shou)申(shen)請(qing)人(ren)旅游(you)歸(gui)來重返工(gong)作崗位的證明(ming)。